岗位管理制度范本_岗位管理制度范本图片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岗位管理制度范本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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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求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4.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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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完整的企业规章制度

       以下范本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一节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试用于公司办公室。

       第三条 员工工作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5: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午餐时间为中午12:30至1:30分。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并附有考勤薄监督。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罚。(20元/次)

       第六条 公司设有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并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根据此核发员工工资及其他薪资。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把外出原因写在黑板上,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达5次者扣发100%的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第十一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给予开除处理。

       第二节 请假与休假

       第一条 员工每周按轮休表休息。

       第二条 员工全年政府指定假日:

       1. 元旦xx天;

       2. 五一劳动节xx天;

       3. 国庆节xx天;

       4. 春节xx天;

       5. 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

       6. 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者,视路途远近而定5-7天;

       第三条 事假

       1. 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时为旷工,特殊情况按公司制度处理;

       3. 事后请假者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情,经公司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出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第四条 病假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第二天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登记;

       2. 请病假一天者免附医生证明;一天以上须持当日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出24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生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于特别病假,但以1个月为限;住院者视情况处理;

       4. 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出一天以上按事假4项处理);

       5. 不按上述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第五条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向公司领导说明;

       第六条 员工公出

       1、员工公出办事须在签到处上填写因由;

       第七条 加班

       1、节假日加班须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2、平日加班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第八条 迟到

       1、凡迟到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第九条 早退

       1、凡迟到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公司办公室

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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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08年5月至8月,在中国上海市闸北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挂职锻炼,挂任天目西路街道办..

       感恩教育活动方案 建国60周年活动策划方案 提升村干部素质工作措施 关于全体教师工作中开展强化质量意…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管理效率,提高全员士气,并使其依据及遵守,特制定此公司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照执行。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试用期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属对外营利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共同投入,积极表现个人荣誉感和责任心为宗旨。 第四条 未在公司管理制度章法上签名者,不得列为公司正职员工。 第五条 本公司对所有在职员工的升迁、加级、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该员工的平时表现与业绩为主要依据,包含员工的向心力,荣誉心,责任感等。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第二条 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第三条 须办手续 1、填写员工岗位申请表 2、缴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3、请领公司制度,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条 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第五条 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领试用期基本工资,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第六条 未经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 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 试用期内提出辞职者,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 转正后提出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 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七条 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提交“辞职报告”,经核准后,再填写“离职手续”方可到财务结算。口头呈报不予承认,不得生效。 第八条 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第九条 离职员工之当月薪资,须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主管及总经办签诉方可到财务部门结算。非当事者不得代领。 第十条 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第十一条 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1. 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2. 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3. 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4. 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工作及其情况予接管人员。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第十二条 为不动摇团体士气,将“员工请辞”列为公司机密。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不可到处宣扬,或到处表态及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经查实一律立即开除,取消当月一切福利。 第十三条 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第三章 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两种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和不固定工作时间。公司职能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早8:30——午12:00;午13:30——晚6:00)的标准工作时间制,若节假日较忙,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安排加班,但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操作工人、勤务、保安及一线员工可采用相应灵活的工时制度。 第二条 考勤工作由公司总经办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因公司业务及部门需要而必须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否则若因而影响公司运作者,扣个人考核成绩。 第四条 员工因公司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汇报,在一定时间内须回公司正常作息。私自外出未向主管报告,2小时以内扣薪半日,2小时以上以矿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迟到者十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5元。 第六条 公司设立全勤奖,每月兑现,全月无违反出勤规定并准时上下班者,可领全勤奖60元。 第七条 员工出勤打卡属正常作息,凡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计。 第八条 出差公务等未执行打卡者,在回职24小时内,未经主管签名保证者,每次罚款5元。 第九条 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即由主管负责记录于考勤卡上以供核查。 第四章 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 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条 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 第三条 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由部门领导批准后交总经办审核存档。 第四条 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另罚三日综合薪资,并取消全勤奖。 第五条 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六条 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第七条 轻微病假可商请主管核准,唯需请代理人全权代理,以示负责。 第八条 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会前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九条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所有法定节假日及其他假日,细则如下: 1、带薪假期 元 旦 3天 春 节 7天 劳动节 7天 国庆节 7天 婚 假 3天 (女23岁或以上,男25岁或以上结婚为10天),以南京政府规定为准。 丧 假 3天(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1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表亲) 产 假 90天(晚育增加15天,遇难产或剖腹产增加15天),以南京政府规定为准。 用产假的员工,须在预产期前二个月向总经办提出申请。 护理假 3天(适用于试用期满的全职男员工),以南京政府标准为准。 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为依据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完成。 探亲假 此假只适用于员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分居两地,员工须在假期 前一个月向主管递交请假申请表。具体条款按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细则执行。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将不再享受当年年假。 哺乳假 女员工产后一年内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2、年假 员工根据在公司服务年限的长短,享有10—20天带薪年假 。 完成工作的年数 年假时间(工作日) 1—3年(含3年) 10个工作日 3—5年(含5年) 15个工作日 5年以上 在15个工作日基础上,每满1年增加1个工作日,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以开始享受年休假,新员工第一年的年休假将按比例计算。员工的年休假视员工的工作时间长短而定。 员工如需使用年休假,须于一个月前填写申请单,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得到人事经理同意。年休假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休完,辞职员工的年休假也将按此比例计算,公司对辞退员工未用完的年休假可以以薪资进行补偿。 第五章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二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如因个人问题故意拖延加班的,不算作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三条 为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执行加班提前申请的制度,若未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并经领导批示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四条 加班时间限制: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者以3小时计,达8小时者按一天计;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五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六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申请者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加班;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每月总经办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 加班费用计算 1、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22÷8×1.5倍×加班时间 2、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22÷8×2倍×加班时间 3、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3倍×加班时间 4、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八条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双休日加班按2倍时间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时间调休。 第九条 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加班冲抵以半年为最小单位,即所有调休必须在半年内冲抵完,未冲抵部分以加班工资形式结算。 第十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六章 员工薪资与福利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薪资收入管理,规范员工薪资收入分配办法,并激励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职业生涯规划,实施“管理人员年薪制”与“普通员工月度考核薪资制”相结合的薪资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管理人员年薪制 管理人员薪资的支付办法,即薪资以年为单位,依据管理人员所承担责任确定其年薪;每月薪资以年薪分摊12个月薪资后,按70%的比例发放(基薪);年终以业绩考核来确定效益薪资,将剩余30%的年薪按一定比例发放。具体内容包括: 1、年薪制适用人群:本公司管理人员,即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 2、年薪构成:年薪收入由基薪和年薪中效益薪资两部分构成。 3、年薪的确定: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风险大小,及工作基础、工作条件与环境等诸方面要求,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定薪定级,核定年薪标准。 4、年薪中基薪的确定:年薪中的基薪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年薪平均分摊为十二个月薪资后的70%,于每月10日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即基薪=(年薪÷12)×70%。 5、年薪中效益薪资的确定: 效益薪资依据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和当年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考核指数,将年薪中剩余的30%,按效益薪资于年底统一发放。即效益薪资=(年薪÷12)×70%×绩效考核指数。 6、绩效考核指数的确定:坚持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司于年底设立管理人员年薪考核委员会,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和进行考核、清算;考核指标明确、公开;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享受年薪制管理人员的薪资在年终考核后予以兑现。 7、年薪中的效益薪资,发放时间定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 8、管理人员年薪收入,按月平均计算,依法纳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条 普通员工月度考核薪资制 普通员工薪资的支付办法,即以月为单位,依据员工所承担责任确定其月薪;将月薪的一部分按月发放(月基本薪);剩余月薪用于指标考核,月终以考核成绩来确定应得(月考核薪),月终连同月基本薪一并发放,不足扣罚额度的从第二月薪资中扣除。具体内容包括: 1、月度考核薪资适用人群:本公司普通员工,即上述年薪制适用人群以外的公司正式员工。 2、月薪的构成:月薪收入由月基本薪和月考核薪两部分构成。 3、月薪的确定: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工作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条件与环境等诸方面要求,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定薪定级,核定员工月薪标准。 4、月基本薪的确定:月薪中的月基本薪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以个人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于每月10日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 5、月考核薪的确定:依据月度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指数,将月薪中的剩余部分,作为月考核薪与月基本薪一并发放。不足扣罚额度的从第二月薪资中扣除。 6、月度考核指数的确定:坚持严格的考核制度,各部门制定月度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对上月考核成绩进行清算,经总经办核实后方可生效;考核指标明确、公开;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 7、普通员工月薪收入,依法纳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条 试用期员工的薪资 1、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工资以月薪形式发放,根据级别、岗位、职责确定其标准月薪。 2、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其月薪同样参与其所在部门的月度考核,根据考核指数确定其实际月薪。即根据表现,实际月薪≤标准月薪。 3、试用期员工的月薪收入,依法纳税,但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四条 奖薪制度与员工福利 1、年度奖金。根据当年实际业绩,员工按比例享受第13个月工资,第13个月工资随同当年第12个月工资一起发放。 2、保险。当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公司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险。 3、工伤。员工因工负伤,经劳动管理和鉴定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公司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负担必要的医疗费用和负伤期间的工资。公司对员工的工伤处理,将遵照工作所在城市的国家有关规定。 4、误餐费。公司为全员提供五元/工作日的误餐补贴,全员均应享用。 5、制服。根据季节不同,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制服,但必须自备皮鞋。同时员工须自己保管和清洗制服。离职时应悉数归还。 6、生日。在你的生日这一天,公司会为你送上一份蛋糕以示庆祝。 7、员工同乐、联谊活动。你有机会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各项员工活动。 8、年假。转正满一年以上之员工,公司给予带薪年假。 9、荣誉假。给予表现优良员工,可视具体情况予以一定时间的带薪荣誉假。 10、无论一般员工还是主管,凡有任何违反本公司章程制度中各项条例及要求时,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各项福利。 第七章 服务规章 第一条 不得于上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做与正常工作上无关的事。 第二条 正常上班时,务请随时佩带工作证,未带公司工作证者除罚款20元/次外,不得进入公司内所有场所。 第三条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严禁便装上岗。制服必须保持整洁。 第四条 员工随时保持亲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属范围内遇有陌生人,无论认识与否,皆应点头问好,保持礼貌。 第五条 对外来访客,来宾或消费客人皆应以引领观看或安请入座,并以茶水招待,并立刻替其做最好的服务。 第六条 使用电话时,语言尽量简短,禁止电话聊私话。在工作繁忙时,暂勿接听亲朋好友的私人电话。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彼此间不得大声嬉笑或吵闹及其他有失仪态行为。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皆有权责划分,员工坚持自己岗位,并毫无条件的支援其他部门。 第九条 公司实行“个人责任制”,在部门资产列报,部门环境整洁,部门业务业绩等,皆由个人负责到底,决不推诿。 第十条 公司内部一切讯息,资料,档案,记录等,一律保密,不得外借或携带出公司。凡公司的所有资料以及商业秘密,一律不得外泄。非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时,不得私自转借、占有、拷贝及携出公司等,否则将予以提出诉讼及要求赔偿。 备注: 凡违反上述各项条例者,主管可直接进行处分,并报总经办备案作为月度/年度考核依据。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备注: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部门负责人会同总经办审核; 3. 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办公区域参观; 5. 在禁烟区吸烟者; 6.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7.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8.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9.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1.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2.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3.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4.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需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四条 总经办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总经办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五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六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七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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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安全管理委员会为集团安全管理最高机构。

       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总裁

       委员:各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第一负责人)

       (二)总经理(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子(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各部门、子(分)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 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并指导、审核各部门、子(分)公司具体安全制度的建立;

       (二)负责安全技术研究及重大安全项目报请总裁批准前的审核工作;

       (三)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安全大检查以及一年一度的安全大演练工作;

       第五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并执行;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负责安排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四)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全事故委员会汇报,并配合事故调查小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及索赔标准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锅炉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冷库、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四)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对生产、工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特种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备案,定期进行年检,确保车间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车间设备、压力容器、用电等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整改;

       (六)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车间员工提供设备操作规范培训以及及时纠正违章操作;

       (七) 对于司炉工、电工、制冷、电梯操作工等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八) 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九) 对于设备故障特殊区域(如锅炉房、氨基房、电梯机房等),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员工误操作引发事故;

       (十)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加强对于刀具等生产工具的管理。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 责任划分:总务部(科)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科)负责消防设施的及时更换并协助总务部(科)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 各部门、子(分)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五)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 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

       (七) 灭火器必须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八) 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九) 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十)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

       (十一) 各部门、子(分)公司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十二) 各单位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十四)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五) 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六)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物流安全事故预防

       (一)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等;

       (二)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人、专(兼)职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三)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有专人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落实交通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四) 物流中心车辆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六) 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七) 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对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驾驶员、押货员)购买保险,方可安排其工作。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人身安全事故划分及索赔标准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 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 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由于员工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损失,按照损失金额的三倍核减部门净利润。

       第十一条 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以下条例追究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责任。

       (一) 对于发生工伤事故9-10级的,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处以200-300元的经济处罚;

       (二) 对于发生工伤事故7-8级的,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索赔300-5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 对于发生工伤事故5-6级的,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处以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 对于发生工伤事故3-4级的,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索赔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记过处分;

       (五) 对于发生工伤事故1-2级的,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索赔2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六) 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对责任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索赔2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给予降职(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对于员工在上班期间遭受的其他人身安全,例如员工打架斗殴、遭受外来人员侵害、疲劳过度、突发性疾病等,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必须按照实际情况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在重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总经办按照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重大事故处理流程

       第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后,责任人除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及时向总裁及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委员会应组织专门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调查、分析后,将调查报告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经过讨论,最终形成处理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为集团基本制度,解释权归制度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权归集团总经办、人资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七年一月一日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使员工忠于职守,促进旅游区的繁荣与发展,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制度,自觉维护平山旅游区的根本利益。

       一、员工录用制度: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择优录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或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的青年均可应聘求职。

       聘任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面试(合格者) →岗前培训→试工、试岗(一个月) →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公司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在全面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经批准后,结清各部门手续,交回工作服,凭《手续结清证明》、原始收据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劳动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定。每月从26日至下月25日为满月考勤时间。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以签到时间为准。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一年累计旷工两次的开除。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三、 福利制度:

       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月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确定员工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向员工发放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应上交公司,不缴回者按服装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4、为鼓励发扬集体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种文体活动来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

       5、为员工提供比较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 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3、要认真检查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顾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

       4、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5、旅游区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6、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7、员工不得打架斗殴,不允许将社会不良青年带进工作场所及与之交往,要保护自身安全。

       五、 财产负责制度:

       1、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机械设备、物品等安全,对后勤部负责。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的责任或赔偿。

       2、如有设备需维修时,由各部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六、 奖惩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行业竞争力,建立一支严格、负责、团结、奉献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奖励:1、对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在工作岗位上作出重大贡献或对公司某岗位实现技术改革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5元;

       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罚5元,半小时以外、一小时以内罚10元,一小时以外、两小时以内罚20元,以此类推;

       3、工作时间干私事、影响公司形象的、仪容不整的、发现一次各罚5元;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的,和同事、顾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殴的,顶撞领导、不执行命令者,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管理秩序的,一次罚50元;

       5、严重违反各项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损失的将被开除并扣工资与保证金。

       七、 卫生制度:

       1、工作现场设施、设备、办公桌椅等由本室员工打扫,摆放整齐,保持干净卫生。

       2、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保持景点、道路清洁。

       3、清洁员保持大厅、过道、楼梯、卫生间、门外等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

       4、餐厅餐具要及时刷洗消毒,客房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人员要衣冠整洁,客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换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每班必须提前15分钟接收工作,整理仪容,进行接班准备。

       1、收银员:整理好帐目,清点所有现金交与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2、值班值宿人员清点本区设备、物品等,作好值班记录。

       3、清洁工交班时必须保持各卫生区域干净整洁,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认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及其配套 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 工资 、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 社会保险 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工资、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 劳动关系 ,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 身份证 、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 劳动合同 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 试用期 制度,根据 劳动合同期限 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 合同生效 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资、 违约责任 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 劳动教养 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经济补偿金 。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代通知金 );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 职业病 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 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 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终止 :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 签订劳动合同 ;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 加班 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 加班工资 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 结婚 ,可享受 婚假 3天; 晚婚 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 丧假 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 产假 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 年休假 :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 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 最低工资 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 岗位工资 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 工龄 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 病假工资 ,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 克扣工资 : (1)代扣代缴员工 个人所得税 。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 赡养费 。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其实,每一家公司在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时候都要结合自身经营的项目的,但是对于员工的招用,培训劳动合同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相应的劳动纪律的还是应该明确的写清楚的。比如说奖金的发放,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以后的惩戒等,在不侵犯员工利益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有权利自己去制定管理制度的。

       好了,今天关于“岗位管理制度范本”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岗位管理制度范本”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